信息公开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)、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环保部令第31号)、《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徐圩新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发文)等文件要求,现将“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土壤地下水自己监测情况信息公开,详情参见附件材料。
附件:2023年度土壤、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
2023年度下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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